2022年6月29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所作的《關于貫徹實施民法典加強民事審判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報告比較客觀、全面,全市法院系統扎實有效推動民法典貫徹實施,認真履行民事審判職能,持續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取得了明顯的成績。會議同意這個報告。
會議指出,我市兩級法院在貫徹實施民法典,加強民事審判,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有:部分案件法律適用不統一,一審判決改判發回重審率較高,民事審判工作的質量與效率還需進一步提高;有的基層法院專業力量不足,人案矛盾突出,審判資源配置有待進一步優化;與其他單位的協調聯動機制不夠健全,訴源治理有待進一步加強;民事案件執行難的問題仍有待進一步破解等。
會議提出如下審議意見: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民法典。要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切實實施民法典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把民法典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作為系統性、長期性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要全面準確理解和掌握民法典,切實提高精準適用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好適用民法典典型案例的編選、發布和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法治引領和社會導向作用,提升民法典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嚴格依法履職,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嚴格履行民事審判職責,妥善審理涉及人民群眾權益的各類案件,更公平高效權威地開展民事審判工作。要加強與檢察機關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部門聯動合力,不斷提升民事司法水平,確保民法典有效實施,維護民法典權威。要加強訴源治理,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基層審判組織與各類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和聯系機制。要進一步強化司法救助,通過多種形式,保障困難群體權益,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充分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突出圍繞“1+1+9”工作部署,經濟、平安“兩張報表”和“三大行動”“六大會戰”,充分發揮民事審判等司法職能作用,更好地發揮人格權、財產權、知識產權,以及生態環境等公共利益的司法保護作用,更加強調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的財產權益,以現實案例引導市場主體增強規則意識、契約意識和法治觀念,加大制裁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侵權行為力度,完善訴訟管轄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機制,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法治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優化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民事審判質效。要積極應對民事案件增多、辦理難度加大等挑戰,向深化改革和提高科技化、信息化、公開化水平要能力和質效,深入推進民事審判機制改革,深化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和陽光司法。要強化民事審判監督和業務建設,加強對基層法院的業務指導,促進裁判標準和法律適用統一,切實降低一審判決改判發回重審率。嚴格執行案件審限制度,提高民事審判效率。要綜合施策、持續發力,切實破解執行難問題。
(五)加強隊伍建設,著力提升民事審判履職能力。要打造高素質的民事審判隊伍,全面加強組織管理、廉政教育、業務培訓和職業保障等建設。建立適合民事審判工作特點的人才引進、培養、選拔、交流、考核機制,優化配置專業力量,激發審判隊伍活力。要以專業化建設為方向,增強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辦理新型疑難復雜案件的能力,提高民事審判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顧全大局、作風優良、業務過硬的高素質專業化民事審判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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